登船前港口安全检查(危险化学品)
添加人:admin添加时间:2018-12-20 16:36:17点击量:3843
一、登船前港口安全检查
请旅客配合港口安检部门完成人身和行李的安全检查。下列物品不准携带上船:违禁品或易燃、易爆、有毒、有腐蚀性、有放射性以及有可能危及船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其他危险品;各种有臭味、恶腥味的物品;灵枢、尸体、尸骨。
1.氢气 2.一氧化碳 3.甲烷 4.液化石油气5.氟利昂 6.氧气 7.水煤气 8.汽油9.煤气 10.柴油 11.酒精 12.烟花爆竹13.沼气 14.发胶 15.摩丝 16.去污剂17.染发剂 18.冷烫精 19.家用卫生杀虫剂 20.空气清新剂
*旅客违反上述规定,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应负赔偿责任。
安全检查后,旅客可在候船厅内等候通知检票登船。
二、车辆登船前港口安全检查
驾驶员在购买车辆票和办理车辆滚装运输手续时,应如实申报车辆运载货物品种及车辆设备状况。上船前必须经过港口安检设备和公安人员的安全检查,通过安检后不得对车辆进行再次配载。如果发现有违规现象,将受到严厉的处罚。车辆乘船不得装载或夹带易燃易爆危险品、自燃品、腐蚀物品、有毒物品、杀伤性物品以及放射性物质等。